冀農機管發(fā)[2016]22號
各相關農機生產企業(yè):
為做好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,經研究,我省開展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登記工作。具體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補貼范圍及條件要求
1、申報產品必須在河北省2016年農業(yè)機械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之內(詳見附件1)。
2、申報產品必須是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,且推廣鑒定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。
3、已經錄入河北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(tǒng)的產品不需要申報。
4、近年國家或省級列入黑名單的企業(yè)、國家質檢抽不合格產品及已被暫停和取消的產品均不得申報。
二、信息材料要求各企業(yè)必須如實填寫有關產品信息,確保信息完整準確、真實有效。不申報產品信息者視為自動放棄在河北省享受補貼資格。若因信息填寫錯誤導致無法正確分類歸檔,不能進入我省補貼產品范圍的后果自負。對存在弄虛作假,故意填寫虛假信息的,取消該企業(yè)產品的補貼資格,并由企業(yè)承擔一切責任。
1、申報信息材料包括:①封面;②企業(yè)信息;③河北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匯總表;④加蓋企業(yè)公章的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復印件。以上紙質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。要求提交紙質材料一份和電子文件(電子文件包括②和③報U盤,不用加蓋公章)(詳見附件2和附件3)。
2、填寫《河北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匯總表》注意事項:一是產品大類小類品目必須填寫正確,所報產品對應品目必須以鑒定品目為準;二是“基本配置和參數(shù)”一欄,企業(yè)可參照《河北省2015-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》中的“基本配置和參數(shù)”項目,填寫申報機具的主要配置和參數(shù)。
三、材料受理時間和要求
材料受理截止時間:2016年7月12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本年度不再進行產品信息申報。
四、地址、聯(lián)系人石家莊市富強大街6號。河北省農機推廣服務總站。聯(lián)系人:孫軍科、馬勝元。電話:0311-86046470。
河北省農業(yè)機械化管理局
2016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