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農機網 政策與標準】全國農機標委會農機化分會今年將對歸口管理的9項推薦性國家標準開展復審工作。
關于征集農業(yè)機械化領域推薦性國家標準復審意見的通知
農機標分〔2022〕2號
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推薦性國家標準復審工作的通知》(國標委發(fā)〔2022〕10號)要求,我標委會今年將對歸口管理的9項推薦性國家標準開展復審工作。為強化過程公開,提高復審工作的透明度,提升復審工作質量,現面向各相關方廣泛征集意見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復審標準范圍
《農業(yè)機械試驗條件 測定方法的一般規(guī)定》等9項推薦性國家標準(見附件1)。
二、復審主要內容
(一)標準的適用性。標準規(guī)定的內容是否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制定范圍,屬于超范圍制定或不符合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要求的,應給出“修訂”或“廢止”的結論。標準涉及的產品、過程或服務是否已被淘汰,已被淘汰的,應給出“廢止”的結論。標準的適用范圍是否明確合理,能夠覆蓋新產品、新工藝、新技術或新服務,適用范圍不夠具體或不能覆蓋新情況的,應給出“修訂”的結論。
(二)標準的規(guī)范性。標準技術內容是否可驗證、可操作,若技術內容存在不可驗證、不可操作的情況,或者標準中未規(guī)定證實方法或試驗方法,應給出“修訂”的結論。
(三)標準的時效性。采用的國際標準是否已更新,若采用的國際標準已更新且適用于我國實際情況的,應給出“修訂”的結論。標準的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現行有效,若引用的標準已廢止或已更新,應給出“修訂”的結論。
(四)標準的協調性。標準的相關技術內容是否與其他標準重復,若存在重復且不協調的情況,應給出“修訂”、“整合修訂”或“廢止”的結論。是否存在標準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、國家產業(yè)政策或其他標準不協調、不一致的問題,若存在不協調、不一致的情況,應給出“修訂”或“廢止”的結論。
(五)標準實施效果。從標準引用角度分析,具體包括:標準是否被法律法規(guī)、部門規(guī)章、國家產業(yè)政策引用,標準是否被強制性標準引用,標準是否被其他推薦性標準引用三個方面。從標準實施的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、生效效益等方面分析。如標準造成負面效益,應給出“修訂”或“廢止”的結論。
(六)其他情況。標準規(guī)定的內容與重要批示指示、重點決策部署、重大輿情和應急突發(fā)事件等存在不適用的情況,應給出“修訂”或“廢止”的結論。
三、意見提交方式
請各相關方按照標準復審主要內容,結合各自工作實際,研究提出復審意見,填寫《農業(yè)機械化領域推薦性國家標準復審意見》(見附件2),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(fā)至全國農業(yè)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農業(yè)機械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(農業(yè)農村部農業(yè)機械化總站科技標準處)。
聯系人:楊茜 電話:010-59199027 E-mail:tc201sc2@126.com
全國農機標委會農機化分會
2022年3月17日
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,與本站立場無關。